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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MOMO購物網YAHOO新聞

MOMO購物醫療廣告新措施 藝人即日起不得代言

醫療相關宣傳廣告將有重大變革!衛福部發布醫療廣告新措施,即日起,醫療廣告不得出現「國內首例」、「一勞永逸」等誇張用語,廣告中也不能出現藝人影像或術前、術後比對照,違者最高將罰五萬至二十五萬元。(吳霈蓁報導)

近年來醫療廣告型態內容日趨商業化,導致藝人代言廣告糾紛層出不窮,坊間有不少醫療院所,特別是醫美診所,都會張貼、刊登藝人影像。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,衛福部發布新增三項禁止之醫療廣告行為,包括:不得刊播手術或治療前後比較影像、不得刊播藝人影像及不得以優惠、團購、直銷、消費券、預付費用、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之行為。

另外,業者常用「國內首例」、「一勞永逸」「永不復發」等誇大醫療效能用語,未來也通通不准用,如以文章呈現的廣告,一定要完整揭示適應症、禁忌症或副作用等醫療風險。

衛福momoshop部指出:目前會先從捷運站、高鐵站的燈箱廣告、及街頭的大型看板、車體廣告等大面積看板廣告,或是距學校200公尺範圍內刊播之醫療廣告加強查處,若經查核、認定觸法,將處5萬元以上、25萬元以下罰鍰。

MOMO衛福部補充,目前規定在經濟部職業登記為「藝人」者才需配合此規定,如果是作家、名嘴等名人,則暫時不在此限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醫療廣告新措施-藝人即日起不得代富邦MOMO購物網言-033655294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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